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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经济开发区境内生活垃圾清运及主干道道路保洁服务

2018-04-12 14:55:54|作者:清洁吧
亭湖经济开发区境内生活垃圾清运及主干道道路保洁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亭湖经济开发区境内生活垃圾清运及主干道道路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亭湖经济开发区境内生活垃圾清运及主干道道路保洁服务

2、标书编号: THCG-2018G-Z03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招标内容:

生活垃圾清运:包括新丰社区、新民社区、在水一方社区、光荣社区、北林社区、南林社区、南映社区、富康社区范围内(三洼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日产生活垃圾约61吨。

主干道道路保洁:包括天山路、兴洋大道(东亭路)、希望大道、长亭路、东环路、富康商业街、太湖路、青墩连接线等主干道道路保洁服务,总面积约105.5万平方米。

2、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注:中标人要遵守采购人管理的有关规定,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三个月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若在服务期内出现2次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质量要求:达到《盐城市市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标准》的要求。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45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相关服务和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等相关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相关服务和城市道路保洁相关经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的证明)。

(三)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要求送达或传真(邮箱)回复【传真号码0515-89802011或邮箱thzfcg123@163.com,本地投标人可送达或传真(邮箱),异地投标人传真(邮箱),不接受邮寄】。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5月2日8:3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日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潘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32

地 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福元 联系电话:18905108101 88221723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三)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9802011

地 址: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10室【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 号:10-42620104001328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9801212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注: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C:\fakepath\THCG-2018G-Z037 (定稿)招标文件.doc

C:\fakepath\投标确认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