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2 08:04:48
大冶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8】-03490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表要求,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大冶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冶招〔2018〕100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大冶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本项目清单)
2、管理服务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3、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2)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必须为注册地在黄石市(包含大冶市)或者已在黄石市(包含大冶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物业公司。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5.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2018年 4 月 12 日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http://www.hbdaye.gov.cn/)本公告页面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及项目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费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大冶政府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24 日上午8时30分(8时0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7 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
地址:大冶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国栋
联系电话:1517203316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60号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
联系人:王能和
联系电话:13971765691
2018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