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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路9号办公区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4-12 20:36:02|作者:清洁吧

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路9号办公区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路9号办公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路9号办公区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QJPZC-磋商20180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明远西路9号办公区,大院占地总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有1幢高6层楼宇和2幢一层副楼。总建筑面积约6850平方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管理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2)必须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3)必须提供拟派至本项目的物业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4)供应商必须与拟派至本项目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按时发放工资,工资不低于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 13日-2018年 4月 19日 

(3)磋商文件下载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直接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须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6室登记,现场登记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2018年 4 月 24日上午 9:00至 9:30 在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毅。未按上述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和现场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4月 24日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 杨毅 电话: 18115701066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 2018年 4月 24日 9 时30 分 

磋商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杨毅 

电话:0517-8986030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建军 

电话:13705239656 

3、现场磋商事项联系人:杨毅 

电话:0517-89860307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 







采购单位(章): 代理机构(章):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