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现就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十九峰、大佛寺景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ly2018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十九峰、大佛寺景区保洁服务项目 | 1项 | 29600元/年.人(全天)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特定要求:营业执照具有保洁服务的独立法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购买。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1079号。标书售价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01000171807414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2)开标时随时带汇款凭证到开标现场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 3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新昌县南明街道环城南路35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 3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新昌县南明街道环城南路35号)(投标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应递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0100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1079号
联系人:丁碧波
联系电话:13858597317
邮 箱:296930876@qq.com
采购单位: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