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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九号院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2018-04-13 15:06:35|作者:清洁吧
中梁九号院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中梁九号院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梁九号院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金桂大道东侧,项目用地面积28530㎡,建筑占地面积7698㎡,总建筑面积104425㎡。2.2招标范围:物业服务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3投标人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专职人员;3.4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物业经理;3.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和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到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持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一式叁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房产管理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恩施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恩施市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MALL写字楼12楼邮 编:445000联系人:姚晓艳电 话:15327009008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MALL写字楼802室邮 编:445000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0718-8270396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