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气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年04月12日 16: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气象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12日 16:3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13日 09:00至2018年04月17日 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4月23日 13:00至2018年04月23日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4月23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6067933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气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凤城镇江滨东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珠峰 133069015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滨 18106067933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气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FZ2018招字01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
项目联系电话:181060679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江滨东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珠峰 133069015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滨 181060679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3: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 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
a11投标保证金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设备设施清单、生产经销所需的场地合同等。】 2、投标人自身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有)。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滨
项目联系电话:1810606793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