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海关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7】001号采购通知书要求,现就宜春市宜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JXYCCG-2017-001( ZC01) 2、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宜春市宜海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和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项目预算:宜海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0606 M2,本项目每年预算30万元,三年预算总计90万元,即单价约2.36元/ M2/月。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6)具有国家有主管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7)竞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设备设施维修技术力量做支撑; (8)因项目特殊性,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未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的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竞标人须提供以下所列资料用于资格审查,竞标人将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①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竞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⑥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⑦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⑧现场勘察确认书; ⑨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⑩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6、磋商文件获取:拟竞标人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磋商文件,也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和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现场领取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408)。 7、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回;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8、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下午5点前到宜海小区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翟婷13617956619。 9、响应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宜春市财政局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宜春市财政局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13、竞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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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海小区物业管理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