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鹤峰县襄阳大道还建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041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襄阳大道还建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3
2、服务地点: 鹤峰县襄阳大道还建房。
3、采购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4、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费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人员花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近二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获取
1、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3、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
1、递交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4》);
(2)询价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按第五款第(五)条规定形式提供,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响应文件(两份,按要求密封提交)。
2、递交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至9:30
3、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逾时恕不受理。供应商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含报价表),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6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397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供应商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4),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含报价表,按本询价文件要求(附件:1、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采 购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0718—5290619
鹤峰县住建局 蒋女士 18972415567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3日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1804/notice_PDon1cHSFmExZhr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