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38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市河保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市河保洁 2、项目概况:为了加强县城范围内的市河管理,提升县城人居水平,进一步营造人水和谐的居住环境,对我县流域性河道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承包。招标预算价91万元。如遇计划驳岸、整治疏浚或正在疏浚的河段,双方另行约定。本项目资金由财政支付,承包期限:一年。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流域性河道总长23千米,为一个标段,其中:射阳河11.3千米(渔深河口至通榆河口)、串场河5.3千米(射阳河口至329省道桥)、渔深河6.4千米(射阳河口至利民桥)。 4、保洁标准:清河道漂浮物,保持河面清洁;清河坡杂草垃圾,保持河道两侧整洁;清整河坡,保持河坡平整上线。 5、市河保洁查验标准: (1)河面无水花生、生产生活垃圾等漂浮物; (2)河道无行水障碍物; (3)保持河道两侧圩堤内坡及驳岸内清洁无垃圾、杂物; (4)河道内坡无扒翻种植; (5)及时发现制止河道及两岸圩堤违章搭建、侵占和破坏圩堤和防洪墙、乱排乱放污水等行为; (6)承包方在从事水上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 6、保洁要求: (1)保洁时间:每天保洁7小时:上午3.5小时(7点-10点半),下午3.5小时(2点-5点半);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正常保洁,另市河所可根据季节变换调节作业时间段; (2)在节假日和县重大活动期间,有关河段有特殊保洁要求和任务时,必须按市河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筹集中安排保洁人员保洁到位; (3)详细要求:① 射阳河保洁:每天河面上不得少于6条5吨以上钢质全封闭甲板船,每条船必须配备2名保洁员,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亲水平台配备2名专职保洁员巡保; ② 渔深河、串场河保洁:每条河每天河面上不得少于 1 条5吨以上钢质全封闭甲板船,保洁船必须配备2名保洁员,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 (4)打捞的垃圾须分类按规范处理,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负责。 (5)汛期排涝期间,河道保洁人员无条件服从市河管理所统一调度,参加防汛工作。 7、考核措施: ①督查发现河面有水花生、生产生活垃圾以及漂浮物,每平方米罚款5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②河面有死禽、死畜的,死禽按每只100元、死畜按每只100元罚款; ③督查发现河岸、河坡居民倾倒的垃圾堆,没有及时清理的有1处罚款500元; ④督查发现保洁船只少于投标承诺数的,罚款1000元/船·次; ⑤保洁河段保洁人员少于投标承诺人数的,罚款200元/人·次; ⑥保洁人员不穿救生衣的罚款100元/人·次。 ⑦上级部门(含信息化平台)督查发现市河存在问题或居民投诉市河存在问题的罚款500元/次(在市河管理所规定时间内清理的则罚款200元/次); ⑧市河所实行日检查、周反馈、月汇总、季兑现,发现以上问题,罚款金额在季度保洁费中直接扣除。 8、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市河管理所制定的市河保洁操作规程进行市河保洁; (2)中标人必须在市河管理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交办的河道保洁相关任务,不能完成的,除进行相应的处罚外,由市河管理所另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在保洁经费中扣除。 (3)中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参与保洁。 9、购买意外险要求: 中标人必须为其所雇佣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80万元/人、意外医疗险5万元/人。 10、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221.231.107.42 )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4月16日8:30至2018年4月20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09: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9日09: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1万元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约定承包日期起,第三个月末后20日历天内付总合同款的25%;第六个月末后20日历天内付至总合同款的50%;第九个月末后20日历天内付至总合同款的75%;余款待合同期满且验收符合保洁标准后20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南方花苑34#楼后办公楼 联系人:邱学贵 联系电话:13914657816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城南大厦A座6011室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市河保洁投标的函
致: 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 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组织的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市河保洁(项目编号:FNCG[2018]38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