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法院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外包和行政办公楼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3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木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木兰县人民法院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外包和行政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木兰县人民法院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外包和行政办公楼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Z80727FW0003-0067
采购计划号:20180009、20180010
三、标段划分:共2包
四、服务内容:第一包:保洁服务、更夫、水暖工、电工、电梯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包:行政办公楼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第一包:预算内资金41.61万元;第二包:预算内资金26.692776万元。
六、期限:第一包:服务期限:三年
第二包: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竣工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服务内容);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第二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 2018年4月20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卖大厅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包:投标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团法人登记证)(附法定时限内投标人公示企业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开户许可证、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同时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近半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时需要)、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在有效期内,包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第二包:投标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附法定时限内投标人公示企业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符合所报包专业施工要求)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小班子成员(符合所报包专业施工要求,工长、技术员和安全员须出具相应的资格证明,其中安全员还必须具有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同时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近半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时需要)、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在有效期内,包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登记成功后,供应商可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获取大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7日13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二、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采购单位:木兰县人民法院
地 址:木兰县
采购人:李长明
电 话:0451-58954158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
邮箱:yw3@zzz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