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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8-04-16 13:22:48|作者:清洁吧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16日 09: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直属工作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48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2018年05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奕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97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直属工作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蒲助理、010-68737101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奕、010-621081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180F1A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奕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直属工作局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号院

联系方式:蒲助理、010-68737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奕、010-621081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9.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详细地址)现场报名;2、投标人拟派报名授权代表带齐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并完成报名手续:①企业资质证书②报名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具有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止)已完或正在服务的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以上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中标后除招标人同意外,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5-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招标项目的地点:北京市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

2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9万元/年

3合同期限: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服务周期2年

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5招标范围:

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由万泉庄小区11、14、15、17、18号楼与万泉河小区1号楼共6栋住宅楼组成,现有住户395户,服务面积34505.8平方米。公寓区6栋住宅楼中,万泉庄小区5栋为低层(5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万泉河小区1栋为高层(18层)框架结构住宅楼。

小区主要设施设备包括2部电梯(均为18层18站)及电梯机房1间,消防水泵2台、消防栓36组,化粪池7座,健身器材2套,水电气暖管线参数及长度需现场勘查。

本次物业招标包括不限于万泉庄、万泉河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地块内垃圾清运、门卫保安、水电气暖及房屋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电梯维护、代缴水电费等物业管理服务:

(1)负责项目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工作。包括不限于地面、墙壁、水电管网、公共指示牌,排水沟道及化粪池的清理,绿植养护及公共设施的保洁、垃圾箱的清除垃圾及清洗消毒等。所有垃圾清运至北京市指定垃圾消纳点,并由中标人支付清运费。

(2)小区大门入口24小时值守,住宅小区内的保安定时巡查;非本小区人员、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护等

(3)负责日常综合维修服务及日常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照明设备、水暖管材、阀门、水电管线中修及小修责任等。设备、建筑装修大修,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关计划和方案,监督大修实施,并留存相关大修资料、档案。单次维修1万元以内的项目属于中修及小修,由物业公司自行组织,并解决相关经费;1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属于大修,由物业公司报招标人,由招标人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4)电梯设备、安防及监控系统、水泵等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其中相关维护保养须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费用应已包含在物业费中

(5)须配合招标人完成的其他任务。

6服务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四级标准要求执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其他 5.1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7物业公司交接。在招标人的统一协调下,新物业公司主动与旧物业公司做好物业相关设备、资料交接,并完善交接手续。交接后,由于物业资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小区有偿服务收入列入专项财务管理,在招标人监管下全部用于公寓区维修和其它配套建设,多出部分用于抵扣物业费用。

9 如合同期内,因拆除新建或抗震节能改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后续保障事宜由甲方与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10其他: 无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