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2018年04月16日 10: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 ||
行政区域 | 枣庄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16日 10:0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4月26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四、采购编号:ZZGXQZFCG-2018-11
五、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 55 | 项目说明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六、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www.zzggzy.com)供应商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252190;0632-8252182。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地址: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东侧,交警大队院内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632-529901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金 联系电话:0632-8637007
邮 箱:sd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