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所需机关食堂物业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LZC2018-030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物业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机关食堂物业服务管理。
2.服务范围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费用为一年期)
4.服务标准:达到该行业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41万元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7.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8.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04月16日起至2018年04月20日止
(上午:08:00一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2、发售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北区13号楼1506室)
3、联系电话:0352-5028808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4月26日09:00
2、地点: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北区13号楼1506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大国
联系电话:0352-5682138
代理机构: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52-5028808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