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费的采购公告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费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0400290)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费采购项目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7005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须具有长期的本地服务能力; (4)截至2018年4月1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到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磋商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到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4月27日北京时间0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4号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416-508807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项目联系人:李盼
联系电话:0416-7990988
传 真: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410100196683239
邮箱地址:lnzzxd001@163.com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