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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第一学校(机关)天津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8-04-16 16:30:22|作者:清洁吧





关于高新区第一学校(机关)天津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物业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高新区第一学校(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坐落在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内。该学校位于中心庄路东侧,内包含小学校区和初高中校区。建设单位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总建筑总面积44608.6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8403.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205.43平方米。 目前,天津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中包含小学校区和中学校区,本次招标为学校中学部分,地上建筑面积24936.4平方米,共包含建筑楼4栋,包括初中部4层、高中部4层、文体楼4层、实验楼4层及楼顶农场部分,中学部四栋楼为内部贯通建筑。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4.9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6年8月滨海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小学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简称高新区社发局)于 2016年8月对第一学校项目小学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了招标活动,(招标编号:201605C00024024C0070)最终确定天津滨海高科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2016年8月至2018月8月止。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消防管理、环境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变配电系统、电梯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六大系统的管理、运行、维护和保养等。 2018年4月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中学部完成竣工,急需物业管理公司进场提供服务。基于该项目特殊性,为保证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滨海高科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206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滨海高科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20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天津滨海高科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0万,物业管理资质二级,总体经营状况良好,隶属于海泰集团。公司主要是根据天津滨海高新区的配套服务和行政需求所设立,主营物业管理、孵化服务,团餐配送等业务,是集办公、研发、会务、展览、接待和餐饮于一身的综合性服务公司,是服务行业中高端市场的排头兵。公司现管业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管理业态涵盖了政府办公楼、公寓、科研院所、生态住宅等,在管项目8个,其中国示范项目1个、市优项目2个及区达标项目2个,其他项目均正常运行。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天津市“AAA级物业服务企业”。 该公司自为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以来,一直秉承严谨、精细的工作作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科学的管理手段和高品位的服务形式,在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管理、公共秩序安全管理、清洁绿化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标准的管理模式,对该项目整体工作流程和服务需求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工作上没有出现过纰漏。 基于第一学校小学部分,中学部分同在高新区第一学校项目内,共同使用该项目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这一特殊性,而且高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分物业服务合同还在履行期内,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考虑到招标项目的特殊性,建议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项目物业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窦如衡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4月1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4月24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惠全道81号 
2)联系人:李明洁 
3)联系电话: 1392004954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 
2)联系人:何 
3)联系电话:02283715902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第一学校中学部分物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docx 



2018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