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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向龙保平拆迁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4-17 14:20:23|作者:清洁吧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向龙保平拆迁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16日 17: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向龙保平拆迁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成华区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7: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3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1:00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预算金额¥83.2855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11
采购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站北北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娄老师 028-8328085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先生 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11
1供应商须知附表.doc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向龙保平拆迁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向龙保平拆迁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T-GZ2018-08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站北北街1号

联系方式:娄老师 028-832808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先生 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11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投标人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2855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30 至 2018年04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或网上报名(1、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购买请登陆www.scltzb.com,在“采购公告”栏目中找到“报名项目”,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7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信用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月内,未提供视为失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