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政府的委托,对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3-201804-40060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FG03010
环卫作业服务项目一项;服务期限:六个月(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服务期限开始之日至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前一日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以中标价格计算的实际发生费用从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中支付原服务单位,即2018年1月1日至中标单位入场期间的服务费用(含相关税费)。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的营业范围必须具有从事“清扫保洁”或“环卫服务”或“垃圾处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内容和能力。
4.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18日 至 2018年04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51-645111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联系人:张梅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政府 |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兴龙路 |
联系人:黄福兵 | 联系电话:0751-6451199 |
传真:0751-6451119 | 邮编:51202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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