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街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 |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街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街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JPZC-磋商-20180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清江浦区和平镇街道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2)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自2017年11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 2)磋商文件下载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直接下载,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须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发送至邮箱183570383@qq.com,同时须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6室登记,现场登记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2018年4月27日 13: 30至14:00在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政。未按上述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和现场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7日 14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 周大从 电话: 0517-83643302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 2018年4月27日 14时00分 磋商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李政 电话: 18021773882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张伯闯 电话: 15152365588 3、现场磋商事项联系人:李政 电话:18021773882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采购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章):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