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发展大道等五条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标段编号HBSY-201804QT-084001001) 2018/4/20 |
发展大道等五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项目内容: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十堰大道、建设大道、许白路、发展道东段、发展大道西段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 3、服务期限:1年(1+1年,即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次只签一年,在一年合同期内履行合同到位、全年质量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可以再续签一年合同。) 4、预算金额:约5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及公厕管护等内容;具有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3年以上经验(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应在2015年1月1日以前)。 3、投标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公司正在运营的,在县(市)级及以上经营的环卫市场化项目不少于3个(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准); 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③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及其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7、针对本招标项目须设立专职授权代表,负责本招标项目事宜;专职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2017年9月-2018年3月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21日至 2018 年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