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沙溪亭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编号:浙大建招E2017009号
2.采购项目:沙溪亭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沙溪亭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承包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最高限价:
一期(多层):不高于人民币0.805元/建筑平方米?月;二期(高层):不高于人民币1.38元/建筑平方米?月。即根据丽发改价管〔2013〕205号文件乙级收费标准,并结合丽水市各小区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不低于成本。
其他收费约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公司;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17年01月13日-01月19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7年01月19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8.3联系人:严勇军、朱胜男
8.4联系电话:0578-2159609 2172927
8.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定前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8日9:30(北京时间)
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8日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请点击:(定稿)沙溪亭公寓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