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乐亭县乐安街道办事处城中村(街)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2251800301001
采购人名称:乐亭县乐安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地址:乐亭县金融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潘光海电话:1360337486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乐亭县将军路99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姚俊艳电话:0315-4622609开标联系人:姚俊艳电话: 0315-4622609受理质疑电话:0315-4622609 |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分包名称:乐亭县乐安街道办事处城中村(街)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万元 保证金:320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市本级受理处电话:0315-5398205。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此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3、须提供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
开标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30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