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明家园、花苑新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018年-2021年)的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HSJYHACG2018-011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就其正明家园、花苑新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018年-2021年)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正明家园、花苑新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018年-2021年)
HSJYHACG2018-01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正明家园、花苑新村安置小区总管理面积共计约352501平方米,户数2731户;
采购范围:正明家园、花苑新村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1日,为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合同;
预算价:386万元/年(386万元/年*3年=1158万元),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B.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企业;
C.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招标文件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4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A.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缴费证明材料、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C. 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5月14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104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朱工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5月14日14: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104室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104室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人:匡诚洁、许逸雯
联系电话:0510-83589267;0510-8330252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