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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店口镇中央河保洁采购项目(采购)

2018-04-23 16:48:16|作者:清洁吧

诸暨市店口镇中央河保洁采购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编号:浙成套工程2018-0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中央河保洁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店口镇中央河保洁采购项目,采购金额33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为专业保洁公司,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须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板块,交易信息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自2018年3月14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随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单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8办公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店口镇分中心;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店口支行;帐 号:1106051501201000954132;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店口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店口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室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应飞鲁

联系电话:15967515718

店口镇招投标办公室:寿虎

联系电话:0575-87637359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亚莉

联系电话:13757580441

传真:0575-87563585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旺路39号2楼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附件:店口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