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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西小学2017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1-16 10:13:06|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市西小学2017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3、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市西小学2017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112-987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6209-1

3、预算编号:05-16-61227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76万元 委托保洁公司为学校提供保洁服务,派遣6名保洁人员。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止

7、采购预算金额:237600(国库资金:2376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1-1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2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组织结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扫描件) 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书(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6 11: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2-06 11: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投标回执、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下午16:00时。并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审查无误后退还)前往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宝华城市晶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携带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