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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16 13:49:10|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正文: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对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YCHL-2017-(采)晋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23个月

    4、服务地点:临汾市党纪教育基地

    5、采购最高控制价:2797127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所投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经理上岗资格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增值税纳税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及明细(明细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09:00-12:0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09时30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临汾市鼓楼西街41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57-2090623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40357331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收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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