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品目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域石家庄市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8:5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4日 16:58 至 2018年04月26日 16:58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0号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7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晓丽项目联系电话0311-68124239采购单位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68009321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124239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5550060001
项目联系人:董晓丽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124239
采购人: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8009321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124239
预算金额: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2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0号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发布公告之后,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过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5、供应商需提供2017-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6、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供应商需具有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以上证书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