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仙财采计[2016]B360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TZFCG/2016/06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所需服务的配置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并完成全部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秩序维护及上访、闹访协助处理;会务服务;环境卫生;邮件收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及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4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项目全部采购内容;
2、投标人须是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单位近三年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类似物业项目的管理服务业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两年的招标活动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事业单位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生效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本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1、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自行确认以上资格要求条件的拥有且能在开标现场出示原件,否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2、投标人自行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表附后),按其内容据实填写,以电子文档方式(非影印)发送至QQ88957346邮箱(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给予确认后,投标人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时间要求: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 25日16:00分止,(以QQ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恕不接受。
七、投标、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21日上午9: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21 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楼会议室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采购项目 名称: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采购函号 | 仙财采计[2016]B 号 | 采购编号 | XTZFCG/2016/062 |
报名 截止时间 | 2017年1月 25日16:00分 | 投标、开标 地点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6楼会议室 |
投标、开标截止时间 | 2017年2月21日 9:30分 | ||
投标人填写 | |||
公司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固定电话 | ||
公司地址 | 传真 | ||
受委托人 姓名 | 移动 电话 | ||
邮箱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