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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托口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8-04-24 16:34:50|作者:清洁吧


公告预览

洪江市托口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4日


受湖南洪江市托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洪江市托口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洪江市托口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18】085

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8ZFHH-007;

采购项目预算:12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资质: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拥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清洁行业或河道治理资质;

(2)投标人管理人员应包括不少于3名的持证船员,不少于3艘钢制船舶(提供照片、船名、功率参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有效材料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④其他说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或提供查询号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二套。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或副本原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本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小组审议结果为准。愈期不接收报名。

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8、采购人:湖南洪江市托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洪江市托口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15253668

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2栋2107室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0745-2776767

10、保证金账户: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2、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2018年05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交纳至以下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户 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银行帐号:4300 1501 2720 5251 29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银建支行

此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18年04月24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