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24 20:25
公告名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 | |
采购人联系人:赫兰波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8009321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68124239 |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晓丽 |
受理质疑电话:15933314021 | |
项目联系人:董晓丽 | 联系方式:0311-68124239 |
传真电话:0311-80761912 | |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费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数量:/ | |
公告名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 预算金额:750000 |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供货时间:一年 |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发布公告之后,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过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供应商需提供2017-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需具有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4/24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4/26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500 |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7 09:00 | |
开标时间:2018/04/27 09:00 |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0号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 |
备注: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