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车墩祥东小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8-04-25 15:47:20|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车墩祥东小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墩祥东小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23-480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038)

3、预算编号:15-18-5343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墩祥东小区分为一期、二期、三期,为动迁安置小区,本招标项目为保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多层、别墅区、道路、楼宇等公共区域的保洁、楼宇保洁、外场保洁、小区日常建筑装潢垃圾及各项整治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工作,该小区总建筑面积236508.04平方米。共计约2102户,服务人数不少于21人,保洁时间上午6:00--11:00 下午13:00--16:00。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年。

7、采购预算金额:1265108.00元(国库资金:1265108.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2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02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8-4-24上午1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5-2上午10: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二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24 10:00:00至2018-05-02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16年或17年)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1月、2月、3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设备设施、人员 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至日15天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车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江区车墩镇北松公路5255号智兆大厦裙楼2-3层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2号

邮编:201611邮编:201607

联系人:符军民联系人:代理机构业务员

电话:13761726308电话:3782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