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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18-04-25 15:53:00|作者:清洁吧

[资溪县]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18-04-25]

依据抚州市资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资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BX-FZ-18016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价

服务要求

资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

1、 资溪县境内12个乡、镇、场(含城区)、12.6万人口、总面积约为1251平方公里范围内所辖市政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进村村口、村庄公共领域、河道、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转运服务,重要路段路肩除草、村庄绿化带、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

2、 资溪县境内12个乡、镇、场、12.6万人口、总面积约为1251平方公里范围内所辖范围内生活垃圾转运至资溪县高阜垃圾填埋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3、部分道路路面洒水降尘;

4、环卫设施的清抹和清洗作业等;

5、负责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7、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叁年

4953.33万元,每年1651.11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相关税收证明和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需含有垃圾清运服务或城乡道路保洁服务或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保洁服务)、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需含有垃圾清运服务或城乡道路保洁服务或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保洁服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玉茗大道南延伸段404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和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5月5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国土局七楼)。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玖拾玖万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资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八.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出。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江西省抚州市玉茗大道南延伸段404室(中医高专左斜对面)

联 系 人:吴女士 刘先生

电 话:13177881391 13699598291

电子函件:237281228@qq.com

采购人:资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7946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