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4】
关于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保洁服务、
绿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KZFCGCS-2018-08
三、采购人: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 0915-2390008
四、集中采购机构: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联系方式:0915-3288967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办公区环境卫生保洁及绿化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七、采购预算:38.5万元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六)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十、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8。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3、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4、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09:30 时前。
2、磋商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09:30 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十二、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十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