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年04月25日 16:5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 16:5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 08:00至2018年05月03日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5月08日 14:30至2018年05月08日 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5月08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20555 | ||
采购单位 | 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93-25781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小姐 0593-2820555 | ||
附件1 | FJTHND-18720170919-2 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 最终稿.doc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187201709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5781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593-28205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万元/年)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1 1-1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码头物业服务项目 1年(若1年内双方协商均同意,则续签一年合同,合同总价参照本次投标价) 6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年);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5日 08:00 至 2018年05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4:30 至 2018年05月0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0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