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老掌沟沟门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老掌沟沟门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 以 冀水保[2017]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项目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ZXHZB2018-5008-2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沽源县丰源店乡;
招标范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0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面积1787hm2,封禁围栏5200m,封禁牌38个。
生态治理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500m,污水处理站1座,布设小型垃圾箱100个,斗式垃圾箱15个,人力三轮垃圾车8辆,斗式垃圾清运车4辆,公厕4座,修建休闲广场1处,村内铺设混凝土路4300m,标志碑2座;营造水保林213hm2,铅丝笼谷坊90道,沟头防护3320m。
生态保护区:河道清理500m,植物护坡500m;河道两岸建设水土保持景观林20hm2。本次施工招标,根据资金来源,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京市财政资金(497.11万元);
第二标段:省配套资金(339.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 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类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4-24 至 2018-04-28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沽源县城乡建设局)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内容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沽源县城乡建设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第一、二标段: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⑤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⑥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原件、职称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⑦参加报名人员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⑧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⑩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单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两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3 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4第二标段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均为真实且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若该证件的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有效查询,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该证件的原件核查。若因报名材料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及与原件的一致性等问题导致报名不通过的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4.5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5-14 08: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沽源县城乡建设局)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沽源县平定堡镇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7号楼1903 |
邮编: | - | 邮编: | 100022 |
联系人: | 李立军 | 联系人: | 杨泽 |
电话: | 0313-5812878 | 电话: | 18231314567 |
传真: | 0313-5812878 | 传真: | 0313-206339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466706354@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0200080609200130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