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该单位关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及集采机构情况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陆树
联系电话:(0371)67150620
(二)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名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采机构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329
邮政编码: 450000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8-37重新组织
(三)项目预算:172万元
(四)采购需求: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淮河路向西100米路南新蒲恒辉广场5楼526房间)。
(三)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被委托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2018年4月27日— 2018年5月4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5月17日上午10:00—10: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10: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沿淮河路向西200米路南郑州建委院内西配楼3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