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27 16:33:10|作者:清洁吧
[采购公告]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8218-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要求等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备注1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项148.8万元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1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采购需求。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3、有能力在苍南县提供保洁、会议服务、秩序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且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四、采购文件的发布: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09时30分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开标时间:2018年5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20000.00元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九.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a、报名登记表;b、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c、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d、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因需提前三天向监督部门提交回避单位和人员名单,为了不影响招标工作进程,潜在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处理。),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7858509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99号2、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58751828 传真:0577-68877002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4幢一单元301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传真:0577-59867927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附件:1、-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18.4.2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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