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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5028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4-28 14:42:01|作者:清洁吧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5028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5028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服务1采购内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3.4604万元。 3服务期: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3.4604

三、项目预算

73.460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实质性要求)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件。 (2)2018年1月至今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须提供3年内(2015年0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3.4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议;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4-27到 2018-05-0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室)获取。(来时请携带供应商合格条件里的3.1和3.4项资料的纸质版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07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5-0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5-0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磋商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女士、王先生

2.联系电话:022-2355665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1380207249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5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磋商文件物业4.27.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