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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文化事业发展新区、州(市)政务中心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党委办公楼绿地养护、硬化地面保洁、冬季扫雪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02 12:17:07|作者:清洁吧

昌吉州文化事业发展新区、州(市)政务中心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党委办公楼绿地养护、硬化地面保洁、冬季扫雪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对昌吉州文化事业发展新区、州(市)政务中心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党委办公楼绿地养护、硬化地面保洁、冬季扫雪等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本次计划公开招纳1家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司。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WZCG2018006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文化事业发展新区、州(市)政务中心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党委办公楼绿地养护、硬化地面保洁、冬季扫雪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规模:昌吉州文化事业发展新区、州(市)政务中心办公楼、州政府办公楼、州党委办公楼绿地养护、硬化地面保洁、冬季扫雪等服务。

六、采购内容:招标采购1家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司。

七、项目投资额:82万元/年。财政资金。

八、服务期限:试用期为3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约。

九、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绿化、养护服务经营范围的投标企业。

4、 投标单位须投标前亲临现场踏勘了解所托管的绿地及硬化路面,并对原有树木成活情况予以确认形成书面文字说明。

5、 具有一项行政事业、机关团体绿化养护服务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10:00时-2018年5月6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法人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物业管理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8、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6万元整。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5月2日- 2018年5月7日23:59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10、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楼下),行号:402885000299 账号:806020012010101393269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费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标时间:2018年5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白鑫 于素 电 话 0994-2522399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云疆 电 话:1313970636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昌吉州政府采购办

电 话: 0994-251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