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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以北及国泰广场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5-02 15:32:53|作者:清洁吧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的委托,对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以北及国泰广场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1804-0480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以北及国泰广场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56,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以北及国泰广场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本期服务有效期为36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新城路以北及国泰广场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集及楼梯清扫服务项目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8.5500万元/年(本项目合共931个楼梯,按2.9元/梯/天计算单价,服务内容包括:本服务范围内非物业管理小区住户楼梯的生活垃圾收集、垃圾桶清运清洗以及楼梯清扫保洁服务。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已配备相应的胶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如非因服务供应商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收集容器损坏而需要更新替换的,由服务采购商负责更换;因服务供应商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收集容器损坏的,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更换。),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垃圾收集、楼梯地面清扫保洁服务能力,能应付日常和应急收集、清扫保洁服务;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出具之日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的日期,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02日 至 2018年05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02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750-881093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0-886055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欧阳杰联系电话:0750-8810930
传真:0750-8995861邮编:529700
(三)采购人: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前进路80号
联系人:曾影思联系电话:0750-8869320
传真:0750-8869320邮编:529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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