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环卫车辆”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
2.项目编号:四川玖久公信绵高新市政磋(2018)1号
3.采购内容: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环卫车辆”一批,总预算控制价总额148.20万元。其中包1“护栏清洗车”预算控制价41.0万元,包2“5T压缩垃圾车”预算控制价73.00万元,包3“快速保洁车、电动扫地车、微型高压水扫车冲洗车”预算控制价34.20万元。(详见第三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见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
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⒋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为所投车辆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向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交磋商保证金:包1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千元整),包2人民币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包3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转账或现金方式。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2:00(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后生效)。
磋商文件现场发售,售价300元/份;购买时注明分包号,售后不退且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B310),联系电话:0816-2219399;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盖鲜章)和被介绍人(同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2018年5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B309。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项目咨询)、肖女士(标书发售)
联系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B310
电话:0816-2219399
邮编:621000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398381848
地址:绵阳市普明北路西段25号
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于____ (http://____/)。
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