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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8-05-04 16:10:19|作者:清洁吧

阜阳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8-05-03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 FZGY-CGSZ20180081

1.3采 购 人:阜阳市公安局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投资规模:柒拾叁万六仟捌佰元每年(小写:736800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如果当前同期乙方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为良好,自动执行下一合同期的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1.6采购内容:阜阳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7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壹包

2.供应商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具有一项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综合写字楼物业管理业绩(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2.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8年5月3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 5 月 23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3 室。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公安局

地 址: 三清路北

联 系 人:张警官

电 话:18055808587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安徽皖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88号金地国际城19层

联 系 人:李必章

电 话: 13866144990

电子邮箱:38587167@qq.com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