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洁设施(垃圾桶)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5-03 |
农村环境保洁设施(垃圾桶)采购公告项目名称农村环境保洁设施(垃圾桶)采购招标人名称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Z20180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时由招投标中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后审)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05月03日08时30分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05月09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张郭镇便民服务中心南楼二楼会议室标段具体信息发包内容垃圾桶采购550只:240L;L730*W580*H1020MM( n;5%);高密度聚乙烯HPDE材质;壁厚不低于3.5mm(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最高限价93500元工期按具体要求送达到位评标方式最低价法付款方式产品在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分批供货,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货款80%,一年质保期后无质量异议付清余款,付款时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具有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审查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报名单位须带样桶一只,同时携带桶检测报告原件。投标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张郭镇财政所(农商行张郭支行:3212814401201000031895),汇款成功后请至张郭农商行柜台打印汇款到账凭证并至张郭镇财政所开具结算凭证,并注明参与工程名称和单位名称。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在公告结束时间前投标者携带张郭镇财政所开具的结算凭证及资格审查材料到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23-83763930联系人高素红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