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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总公司大楼物业增值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18-05-04 16:28:29|作者:清洁吧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总公司大楼物业增值服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总公司大楼物业增值服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总公司大楼位于开发区第二大街九号,投入使用时间为1995年。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大楼进行了整体改造,经过改造以后,现在大楼的使用功能得到了提高,能够满足进驻业主的工作需求。管委会租用了其中部分楼层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社区学院、开发区建管中心和开发区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等单位办公使用,产权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工程等服务,不包括相关单位内部办公需保障的保安保洁等服务。根据入驻单位办公需求,经管委会同意要求物业提供内部相关服务,发生的增值服务费用由管委会办公室承担。现采购人决定对入驻单位的内部保安保洁等服务进行采购工作,供应商负责为该区域提供服务,并协助采购人做好该区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该项目服务期12个月。项目需求书详见附件。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总公司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由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总公司大楼整体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等规定,针对管委会单位入内服务项目的特点,为便于管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实施,满足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6号建设大厦第四层、五层及1号楼首层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6号建设大厦第四层、五层及1号楼首层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总公司大楼投入使用时间为1995年,其物业管理服务一直由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现部分楼层经改造后由开发区管委会租用,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社区学院、开发区建管中心和开发区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等单位办公使用。《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此次招标服务范围属于整栋楼宇的一部分,为管理方便且依照《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建议由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依旧由原物业企业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张瑞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5月0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5月1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2)联系人:寇岩 
3)联系电话:022-252020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2)联系人:崔淑玲 
3)联系电话:022-59002816转6683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2)联系人:李化 
3)联系电话:022-25202577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增值服务).doc 



2018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