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荆财采计[2018]1266号函要求,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
名。
一、项目编号:JMZFCG2018(J-005)-176
二、项目名称: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附件2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得
(一)领取时间:2018年5月4日起至5月9日17时止(工作时间)。
(二)领取方式:到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9:00时整(8: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219室。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姚 远
电话/传真:0724-2295002
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东附楼2楼224室
采购人: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彭敬义
联系电话:13797989570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附件2: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一、项目名称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物业占地:18000平方米。
办公区物业项目共计建筑物4幢(其中办公楼1幢,后勤服务中心2幢,配电房1幢,职工宿舍1幢)。
(二)物业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物业管理的内容。四保:环境卫生保洁;保安秩序维护;绿化带清洁保养;公共设备设施维保管。
(1)一楼大厅、每层走廊、楼梯、卫生间(每周一次消毒)地下一层等所有公共部分场所保洁、消毒、杀虫工作。15楼会议室(含接待室)、9楼、10楼局会议室桌椅摆放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局机关大中型会议期间的茶水供应。
(2)电梯保洁消毒工作。每天正常运行。
(3)室外场地(含门前三包管理范围、绿化地带)保洁工作。
(4)车辆出入、人员进出管理,停车场车辆引导指挥有序停放(包含非机动车)。
(5)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及夜间巡查制。负责大厅值班、安保消防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大厅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及报刊杂志、包裹、邮件等收发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工作。
(6)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
(7)负责垃圾的清运,并做到日产日清。
(8)绿化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卫生维护;
(9)成交供应商自备相关安保、保洁服装及工具。
(三)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及费用支付方式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1、人员要求
按照以上物业服务主要内容,配备相应足够的物业管理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保安6名(保安年龄不得超过55岁),保洁4名(年龄不得超过50岁)。
物业工作人员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2、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方式,每年分四次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区域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物业)据实申报,经甲方(业主)同意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费用。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1805/notice_1cTUyLW66g5WtaE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