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刘民路保洁服务项目,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苏宁
二、采购人地址:牡丹区曹州西路999号西城北苑社区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崔永振 联系电话:0530-3179686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刘民路保洁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HZSMDCGF2018-013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牡丹区刘民路保洁服务(卞庙桥至何楼集南头,长约6公里);
本项目预算合计约33万元。
七、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牡丹区刘民路路段保洁服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等
八、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九、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
十、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项
交付或实施时间:1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指定地点
十一、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十二、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十三、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见附件。
十四、公示期限: 2018年05月04日 至 2018年05月09日
发布人:菏泽市牡丹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