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5月04日 14:4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04日 14:4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07日 09:00至2018年05月11日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5月07日 09:00至2018年05月15日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1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5月15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磊、杨蕴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6191638/85269456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凤城二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1676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磊、杨蕴华 029-86191638/85269456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XAWJ-2017122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项目联系电话:029-86191638/85269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61676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029-86191638/85269456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业公司派驻保洁和工程人员提供公共区域卫生保洁、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备勤室的日常管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二次供水系统消毒清洁、楼宇外立面清洁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其他说明。 (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4)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需提供原件的资质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质。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3.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发售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3、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1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项目联系电话:029-86191638/852694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