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2018-05-07 15:38:22|作者:清洁吧


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0400677)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1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26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0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洼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红海滩大街64号

项目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0427-8658621

采购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190312617

传 真:

开 户 行:盘锦银行汇美支行

账户名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 号:08800012004000014

邮箱地址: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