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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8-05-07 18:43:07|作者:清洁吧

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城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

2.2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8-28

2.3采购内容:车辆尾气处理装置的采购及安装(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2.4采购规格: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后的车辆应达到国四新车排放标准,所有车辆治理后的排放标准应达到氮氧化物350ppm以内,光吸收系数0.7m-1以内。其他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内容

2.5采购数量:32套(垃圾转运车约32台)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交货安装期:60日历天

2.8维保期限:3年

2.9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2.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要求: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4社保和纳税:需提供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

(1)需具有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在有效期内。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以上任意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5 月 7 日至2018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经北一路交叉西南角罗兰酒店209房间

4.3各标包报名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审计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4: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惠邻中心)6楼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二七区政府采购网》、《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发布。

7.公告期限:本次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905676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经北一路交叉西南角罗兰酒店2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059299


2018年 5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