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沈河区人民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8-05-08 21:34:58|作者:清洁吧

终止公告

(采购序号:第 1 次)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河区人民医院 委托,发布 终止公告 如下,望供应商周知。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人民医院食堂管理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

CG18-03-0076

4.项目属性:

服务

5.包组数量:

1

6.完成数量:

0

7.终止数量:

1

二、终止原因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河区人民医院

地 址:无

联系人:冯喜民

电 话:02462285066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田朋庆

电 话:024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5月08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 1 次)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河区人民医院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招标公告 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人民医院食堂管理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8-03-0076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220,026.00 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包组属性 包组预算 其他信息






CG18-03-0076-001物业管理服务服务220,026.00元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6政府采购法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包括:餐饮或食堂)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1.集合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00。

2.集合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免费。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18年05月14日 09:30 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获取意向;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 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 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 90 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4.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3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5 工作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河区人民医院

地 址:无

联系人:冯喜民

电 话:02462285066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田朋庆

电 话:024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