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公厕除臭设备维修维护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实现环卫处公厕除臭设备正常使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标准 技术规格:合格标准 物理特性:合格标准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项。 交付或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实施。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见附件。 发 布 人: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年5月9日 |